2024年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603起
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
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●“振兴路上谱新篇”|十八洞村的明白账

女子听堂弟说丈夫在外有人喝药自杀 丈夫带菜刀质问

发布时间:2015-07-09  来源:中国法治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堂哥因砍伤“嘴碎”的堂弟 不幸入狱

  公众全民讯(赵远建 吴珍珍)近日,昌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,马南(化名)用菜刀砍伤“嘴碎”的堂弟,不幸入狱。

  “嘴碎”的堂弟,险些酿成两条人命

  马东(化名)在与堂嫂的一次闲聊中,告诉堂嫂刘梅(化名):“堂哥在外有人……”,尚在怀孕期的刘梅,按耐不住心中的怒火,一气之下,便喝药自杀,经及时抢救幸好脱离危险。

  失去理智的堂哥,险些要了堂弟小命

  你说也巧,这家里的菜刀咋就这时坏了呢?母亲让马南去买一把新菜刀,买完菜刀的马南,走在回家的路上,左思右想:“马东这小子,到底跟刘梅说了啥?……,不行,我要去问个清楚。”到了马东家,兄弟俩两句话没说,就杠上了。马南掏出怀中的新菜刀,直冲冲的向马东头部、颈部砍去,马东的媳妇见状,一时间不知所措,慌乱中报了警并将马东送到了医院,随后马南赶往医院被警察抓获。庭审过程中,马南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,当庭向马东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各项损失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:此案中马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一人轻伤,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。此案中马南同时存在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情节,案发后马南能主动投案,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,属于自首,属于法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;案发后马南能积极向被害人马东赔偿部分损失,属于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;马南持刀进入被害人家实施伤害,情节恶劣,属于可酌情从重处罚的情节。综合全案,对马南判处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并赔偿马东的各项损失共计4985.68元。

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(华声国际大厦)1层 1 2 1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